煤碳招标公告
煤碳招标公告
盱眙县招投标中心煤碳询价采购报价表(县医院)
(编号:XYZCX *******-2)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货物品牌型号及其相关配置 | 限单价 | 单价 | 总 价 | 备注 |
煤碳 | 300吨 | 水份小于等于8%,挥发份(空干基)大于等于28%,灰份(空干基)小于等于20%,发热量(空干基)大于等于5200大卡,全硫(空干基)小于等于0.8% | ||||
报价总计 | (大写人民币) | 小写: |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1、报价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地址:盱眙县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517-********。
2、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7日15: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地点:盱眙县招投标中心二楼采购科。
4、此报价表务请密封交县招投标中心。
5、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材料或货物。
6、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7、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按合同日期内供货到位。
8、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1日内(节假日除外)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9、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0、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为:在完全满足询价表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向招投标中心交纳千分之八交易费。
11、2009年第一次参加询价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煤碳经营许可证。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 年 月 日
供煤协议
盱眙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开招标 (询介)采购,甲方所需锅炉用煤由乙方中标供应,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数量、价格:数量为300吨、价格为 元/吨。
二、质量要求:发热量≥5200大卡烟煤,其它质量指标参照“采购报价表”执行。
三、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送煤至甲方试烧,并共同采样,送有资质部门进行检验,出具正规报告。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送货上门、进库,并保证堆放整齐,运费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送货时间、数量由甲方通知。
五、甲方按《煤碳管理规定》及招标文件进行验收,如质量指标不达标,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扣留货款等,乙方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六、供煤过程中,甲方有监称、监车、监收的权利,并具有随机抽检的权利。
七、付款方式:本批煤炭全部入库后,无质量问题付全部货款的80%,余款在完全使用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八、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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