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券商招标项目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券商招标项目

招标代码:********150414 重要材料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券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券商招标项目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范围及要求:本项目为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承销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具体总额以发改委批复为准),期限 7 年。主要包括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企业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首期企业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存续期后续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

4.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 承销费:以招标最终确定的价格确定。

6.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股东为葫芦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范围包括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产开发建设经营,土地开发整理经营;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国家发改委要求的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

(3)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评级中应为BBB级(含)以上,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丰富的承销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近三年内在债券发行承销以及后续督导方面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携带以下材料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0日 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五、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8号

联 系 人:马秋水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项目联系人:陈琳琳、吴天晟、姜宗林

联系电话:***-********

传真:***-********-805

邮箱地址:LNXDZBGS@126.com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30日

标签: 券商 债券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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