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小额人身保险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全市小额人身保险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采购人名称

胶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李增华

地 址

胶州市

电 话

********

采购项目名称

全市小额人身保险

预算金额

300万元

公示期限

自2018年7月31日起至2018年8月6日止(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内容

全市小额人身保险

拟采购的

标的说明

全市小额人身保险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5年7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胶州市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该方案是推动全市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项目拟通过开展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为全市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下农民提供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烧伤保障2万元,意外医疗费用2000元,意外住院补贴20元/天的意外保障。

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承接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联合体的原因:该项目于2018年7月27日9:30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参加招标的单位只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联合体一家,无法满足开标条件。故按照《青岛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第四章单一来源”的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联合体承接该项目。

拟定的唯一

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市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公司联合体

地 址

胶州市扬州东路89号

专业人员1

论证意见

1、(胶州)全市小额人身保险(项目编号:JZZFCG*******)项目公开招标,截止2018年7月27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只有一家由中国人寿、太平洋财险、人保财险三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照规定应当废标。

2、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财采【2015】25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四)(一)项:“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1家或者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废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采购情形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建议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竞争实力无可比性,对此项目实施有保障,三家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保险公司。

同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此三家组成的联合体采购此项目。

专业人员1

姓名

耿晓军

职 称

高级经济师

工作单位

青岛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2

论证意见

1、本次投标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所以作废标处理。

2、根据青财采【2015】25号第四章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之后可采取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专业人员2

姓名

刘秀?

职 称

会计师

工作单位

胶州市财政局

专业人员3

论证意见

一、本次投标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故作废标处理。

二、根据青财采【2015】25号第四章第三条第4款规定,之后可采取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三、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形式,是投标供应商不足的重要原因,建议采购方在下年度的采购中对采购形式进入进一步改正。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专业人员3

姓名

吕涛

职 称

高级经济师

工作单位

青岛嘉鑫典当有限公司市南分公司

专业人员4

论证意见

一、本次投标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故作废标处理。

二、根据青财采【2015】25号第四章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之后可采取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专业人员4

姓名

战卫

职 称

高工

工作单位

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胶州办事处

专业人员5

论证意见

在开此标时仅有一家联合体参与投标,固不足三家投标人应予废标;但根据青财采【2015】25号第四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可符合单一来源并由入会的五位专家进行了“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因联合体是三家知名全国性保险公司组成,属强强联合,对全市小额人身保险完全有能力承担。

建议下一保险年度不应采取此强强联合体投标,不利此民生保险项目提高竞争度,扩大影响,降低保费。

专业人员5

姓名

杨盛林

职 称

高工

工作单位

青岛乾宁盛经贸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胶州市北京路548号

联系人

马培超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名称及地址

胶州市财政局

胶州市新城区

联系电话

0532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市小额人身保险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18年7月31日起至2018年8月6日止(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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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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