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9国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A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G319国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A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泸溪县G319国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A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溪县G319国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已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招[2018]17号文核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湘西自治州公路管理局以州路养发[2018]2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灾毁重建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泸溪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泸溪县G319国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泸溪县。

2.3项目概况:G319国道因特大暴雨导致路堑边坡滑坡、滑塌、崩塌共五处(K1581+800~K1581+960;K1582+060~K1582+085;K1582+180~K1582+295;K1582+470~K1582+535;K1582+850~K1582+910),最大处治高度86米,主要工程量(含已完成的应急抢险工程量)为:1、边坡防护:清理土石方107020m3,抗滑挡土墙4569 m3,截水沟、急流槽、排水沟2308m3,挂网锚喷砼7669 m2 ,坡面植草防护38715 m2;2、路面工程:70cm厚沥青砼路面9600 m2;3、1-Φ1.0圆管涵175米;4、交安设施:拆除并新建波形护栏450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5计划工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2年。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A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须同时具备: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公路养护工程一类甲级资质;

③路面甲级专项养护资质;

④交安甲级专项养护资质(须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和《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

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完成一个类似公路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投标人独立完成一条二级公路及以上规模,且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需含路基、路面工程等内容)。

3.2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2017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2016、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2015、2016、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3.3不接受被列入2015年11月湘西自治州政府网公布的《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被禁止进入湘西州工程建设市场的企业投标。不接受近三年(2014年12月-2017年12月)受到湖南省省级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期内的企业投标(处罚期内)。

3.4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处罚期内)。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分别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设计图纸1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2110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应分别按要求包装)递交至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五楼大厅大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参与开标。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场参与开标,未派人参与开标视为放弃。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万元整(¥:17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82017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4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如有疑问请联系:****-*******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8年8月10日18:00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泸溪县交通运输局,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溪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 泸溪县屈原路1号

邮政编码:416100

联系人:邓先生杨先生

电话:188*****208 136*****652

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鸿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办事处盛世豪庭B栋1单元310A室

邮政编码:416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9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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