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招标公告

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招标公告



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项目







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人: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比选邀请函2
第二部分 竞标单位须知3
竞标单位须知9
一、总则9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9
三、竞标文件的编写10
四 竞标文件的递交11
五 比选和评标11
六、授予合同14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15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15
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17
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18
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33
第五部分 竞标文件格式34














第一部分比选邀请函
1.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 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项目 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本工程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校内 ;
2.2工程总投资:约 6.5 万元;
2.3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
3.资格要求
3.1要求竞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8年7月30日起,在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官网(http://www.cqnzz.com/)下载本工程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所有比选相关资料。不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都视为竞标单位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单位自负。
4.2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元(现金),售后不退,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
5.竞标文件的递交
5.1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2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竞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博文楼402办公室。
5.3竞争性比选开始时间:2018年8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各竞标单位按规定把“竞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竞标单位全程不参与比选评审会。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人:   余先生
电 话:***-********   电 话:  ********979

2018 年 7月30日
第二部分 竞标单位须知
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内容规定
1比选人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2项目名称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项目
3建设地点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校内

4资金来源学校自筹资金
5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7竞标单位资质
要求1.竞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围标等不良记录;
(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注:由竞标人自行声明,若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企业,提供本单位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注:若发现竞标人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比选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竞标或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竞标有效期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的90日历天内。
10竞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商务部分: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11比选保证金1.金额:0元
2.递交方式:比选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比选保证金的到账有效时间为2018年 8 月1日00时00分至16时00分。
户名: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
账号:****************366
3.退还:除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所有竞标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
注:竞标单位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2竞标文件的递交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2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8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竞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博文楼4楼402
注:各竞标单位按规定把“竞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竞标单位全程不参与开评标评审会。
13竞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竞标人在收到竞争性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当在2018年 8月31日14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传真:***-********);逾期提出质疑或异议的,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018年8月31日18时00分前在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官网(http://www.cqnzz.com/)上发布所有澄清的内容。澄清的内容对所有竞标人均有约束力。不管竞标人是否下载,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竞标人已全部知晓本次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后的相关内容。
14竞标报价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报价范围:各竞标人对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竞标人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房屋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竞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4.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竞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一概不作调整。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5.2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中标后比选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6.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竞标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6.材料采购及报价
6.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6.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竞标人参照材料价格结合市场行情以及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材料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7.人工费: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竞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中。
8.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5000.00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竞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竞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5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6结算原则1.合同结算总价=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标综合单价×各项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设计变更增减费用+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工程量的确认:竣工测量+签证收方单(由参建各方签字共同确认)。
2.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各子项综合单价×各项实际完成工程量。
(2)暂定招标部分按实结算金额(若有)
①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采用暂定价格招标,则按经比选人核定并认可后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组价原则按照“(4)工程变更及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②若部分材料(设备)采用暂估价格招标,结算时则按经比选人认质核价后的材料价格进行结算。
③若部分工程采用专业工程暂定价的,结算时按照“(2)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3)措施费:以中标价包干使用。
(4)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承包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14天内向比选人提出,经比选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工程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子项,按合同已有子项的综合价格执行;
B.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子项,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房屋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按合同总价相对于本项目预算审定金额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执行;主要材料若报价文件中有的,按报价文件执行;若报价文件中没有的,按比选人认质认价执行。
(5)规费:按规定费率结算,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6)税金:按规定费率结算。
(7)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它费用。
注: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按上述计价原则等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以招投标文件、合同、施工图、设计变更、竣工图及现场签证等作为结算依据。
1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18装订要求1.竞标人应将竞标文件装订成册。
2.竞标文件的装订
应按照第五部分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
19竞标文件的密封1.竞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文件”大袋,将竞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大袋使用能装下所有文件的文件袋,双面粘贴封套。封条密封并骑缝盖章同时写明20条相应内容和竞标人名称。
2.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部分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按20条标记的,或标记不完整的,该竞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0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竞标人名称: (盖章)
竞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竞标文件在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否则无效。
21比选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公布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的竞标人名称;
3.密封情况检查:由比选人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公布竞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比选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22履约担保/
23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审后,如有效的竞标单位不足三家,且使得竞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比选小组可以否决全部竞标,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24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后竞标人仍少于三家,按法定程序比选和评选,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竞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
2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3000 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竞标单位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比选人”指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1.2“服务”指本文件中所述相关的服务。
1.3“竞标单位”指接受邀请,获得竞争性比选文件,向比选人提交竞标文件的施工单位。
1.4“中标单位”指经比选小组审查通过,由比选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授予其中标合同的工程施工单位。
2.合格竞标单位的条件
详见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7款。
3.比选费用
3.1竞标单位应承担自身所有与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比选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
4. 竞争性比选文件
4.1竞争性比选文件由下列四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函;
第二部分 竞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竞标文件格式。
4.2竞标单位应详细阅读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竞标单位没有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5.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
5.1竞标单位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前3天按竞争性比选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到比选人。比选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已购买了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单位。
6.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
6.1比选人可主动地或依据竞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比选文件,并在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官网(http://www.cqnzz.com/)上进行公布,不论竞标人是否下载,都视为竞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6.2为使竞标单位在准备竞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比选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比选人可酌情推迟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3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竞标单位有约束力。
三、竞标文件的编写
7.要求
7.1竞标单位应仔细阅读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竞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竞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竞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8.2竞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在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竞标文件的组成:竞标文件
10. 竞标文件格式
10.1下载了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竞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竞标文件;若竞标文件的编制不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10.2竞标单位应使用竞争性比选文件提供的竞标文件格式(可以同样格式扩展),用中文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10.3竞标单位必须保证竞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比选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现场勘察
比选人不组织竞标单位踏勘现场,由竞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投标时视为竞标单位已对施工现场有充足的了解,并自行书面承 诺竞标人一旦中标,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或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额外赔偿或增加费用、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其竞标文件按无效竞标处理。
12.满足施工基础资料的提供
比选人提供施工所需的资料,其他资料由竞标单位自行收集基础资料,投标时视为竞标单位已收集到完整的可靠的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
1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 竞标报价
详见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4款。
15.投标货币
竞标声明及竞标报价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6.竞标有效期
16.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的90天内。
16.2因特殊情况,比选人可于竞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竞标单位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竞标单位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竞标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标文件, 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竞争性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竞争性比选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竞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竞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份一份。竞标文件封面上要用蓝色字体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竞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
17.3竞标文件应按规定装订,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竞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竞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竞标文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在应当签字的地方按文件规定进行签字,在加盖竞标单位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商务部分还须加盖骑缝章。
17.4竞标文件不按上述要求编制的,其竞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7.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竞标文件的递交
18. 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详见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19.竞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9.1竞标单位在竞标截止时间之前可对其竞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修改内容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进行确认。
19.2竞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或撤销竞标文件。
五 比选和评标
20.比选
20.1比选人在竞争性比选邀请规定的时间或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比选,竞标单位派代表参加;开标顺序为随机开启。
21.比选小组
21.1比选人将依法组建比选小组,比选小组对竞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2.对竞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2.1开标后,比选小组对竞标单位的竞标文件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若竞标单位的不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其竞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1资质要求符合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7款规定
2营业执照符合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7款规定
3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7款规定
4信誉要求符合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7款规定
5外地施工企业投标符合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7款规定
6其他要求符合竞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规定
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
2竞标保证金符合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1款规定。
3竞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并且不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4竞标有效期符合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9款规定。
5竞标文件签署竞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单位盖章齐全。
6工期符合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5款规定。
7质量要求符合竞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6款规定。
8投标内容同招标范围。
9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部分“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辩。
1、竞标文件的所有内容齐全完整,内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2、竞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齐全完整且均按规定填写;
3、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供了比选文件规定的所有证书(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清晰可辩、有效;
4.竞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竞争性比文件的规定。
10委托代理人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11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2比选小组对竞标报价进行审查。
22.3比选小组判断投标的响应性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4比选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竞标单位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 竞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了有助于对竞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比选小组有权向竞标单位质疑,请竞标单位澄清其投标内容。竞标单位有责任按照比选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3.2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
24.对竞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4.1比选小组将对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估和比较。
24.2评比时主要考虑竞标报价。
25.评比原则及方法
25.1 对所有竞标单位的投标评比,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25.1.1比选小组对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竞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竞争性比选小组将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竞标单位分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并列多人时,以竞标单位的资质等级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若竞标单位的资质级别也相同,采用比选人自行决定。
25.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并不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25.1.3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25.2 评比严格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5.3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5.4 保护比选人的各项合法利益。
25.5 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竞标单位,对所有竞标单位的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5.6 竞争性比选文件是比选招标的依据。
26.保密
26.1有关竞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比选小组人员及工作人员和竞标单位都不得透露给其他竞标单位或与上述评比工作无关的人员。
26.2竞标单位不得干扰比选小组和比选人的评比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六、授予合同
27.定标准则
27.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比选人最为有利的最低投标价的竞标单位。
28.中标信息
28.1定标后,比选代理机构将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5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8.2对未中标者,比选人不对未中标原因作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竞标文件。
28.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31.2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标方的竞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2.腐败、欺诈行为
32.1定义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比选小组在评标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影响比选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损害比选人利益,包括竞标单位之间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项目
2.工程地点: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校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工程内容: 同工程承包范围 .
6.工程承包范围: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园林工程、土建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竞标文件;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月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按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无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详细施工图设计文件。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采用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不采用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采用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肆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建设部;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职务:甲方现场代表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5)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审批;(6)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提供电源到本项目地块红线内,由本工程承包人接入施工现场,设置分电源箱,并单独装表计量。从发包人提供的电源至施工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发包人将按照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的单价和承包人的实际用电数量扣回用电费用(含分摊的线路损耗费用)。
发包人负责提供水源到本项目地块红线内,由本工程承包人接入施工现场,并单独装表计量。从水源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发包人将按照向供水部门缴纳水费的单价和承包人的实际用电数量扣回用水费用(含分摊的损耗费用)。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验收合格后28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严禁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况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其退场,并由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③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如毁坏施工场地用地红线外的一切青苗、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④环境保护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均包含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
⑤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连续停工超过20天,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发包人将仅对已完合格工程量支付工程清算价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另行计算。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7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担保。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提供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 工期和进度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7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相应顺延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总价的2%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气象部门书面通知的禁止施工条件为准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要求执行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合同范围外的零星项目等均属工程变更。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承包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10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工程价款,在工程结算时同工程款一同支付。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当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子项、新增(漏项)的综合单价,则按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执行和调整;
(2)当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子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按合同总价相对于本项目预算审定金额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执行;主要材料若报价文件中有的,按报价文件执行;若报价文件中没有的,按发包人认质认价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不奖励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额项实施前7日内由承包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作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不作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采用。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不采用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每月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发包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支付申请后7日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审批文件后7日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签发进度款支付后15日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同档案资料备案完成后15日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竣工结算报告、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 。
关于合同结算原则的约定:
1.合同结算总价=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标综合单价×各项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设计变更增减费用+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工程量的确认:竣工测量+签证收方单(由参建各方签字共同确认)。
2.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各子项综合单价×各项实际完成工程量。
(2)暂定招标部分按实结算金额(若有)
①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采用暂定价格招标,则按经比选人核定并认可后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组价原则按照“(4)工程变更及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②若部分材料(设备)采用暂估价格招标,结算时则按经比选人认质核价后的材料价格进行结算。
③若部分工程采用专业工程暂定价的,结算时按照“(2)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3)措施费
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措施费均以投标时的报价作为结算价。
(4)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承包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14天内向比选人提出,经比选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工程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子项,按合同已有子项的综合价格执行;
B.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子项,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房屋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按合同总价相对于本项目预算审定金额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执行;主要材料若报价文件中有的,按报价文件执行;若报价文件中没有的,按比选人认质认价执行。
(5)规费:按规定费率结算,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6)税金:按规定费率结算。
(7)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它费用。
注: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按上述计价原则等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以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变更、竣工图及现场签证等作为结算依据。
14.2 竣工结算审核
承包人应在竣工报告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以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申请办理竣工结算。发包方接到承包方的结算书之日起30日内应审计完毕,如非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本项约定期限内审计完毕,逾期视为认可承包方报送的工程结算造价作为审定结算造价。结算造价审定后3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除质保金以外的剩余工程款。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审定结算金额后15日内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最终审定结果后30日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行政复议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贰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年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结算审定金额的5%扣留。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收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14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如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负责返工,直至通过验收,承包人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15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条款
21.1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因拆迁、当地群众阻工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允许因此导致的工期顺延。
21.2承包人的违约金(或罚款),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21.3 由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访、集体事件,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并应在投标文件中的竞标报价函第5条其他补充说明中写明保证不会出现因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访、集体事件,否则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将此说明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然该竞标人的竞标文件为无效竞标文件。
2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签证与计量、材料价格核定以及工程款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需严格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以及程序执行。
21.5承包人必须按月支付民工工资,若有拖欠民工工资款时,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0.1%的违约责任。若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上告、上访、闹事(如拦马路、拉条幅、爬塔吊等),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办公及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行为发生,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5000元的违约金。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工程承包范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都属于保修范围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2 年;
3.装修工程为 5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
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项目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
1钏墙钏除原腻子和墙漆,酸洗返硝墙面㎡2060
2抹灰点补刮灰㎡450
3刮腻子满刮腻子(2道)㎡2060
4墙漆沙墙,刷内墙漆㎡2060
5清洁、出渣室内清洁和出渣㎡700
6措施费搭脚手架㎡700
7利税及管理费/项1
8合计
备注:教室休息室计20间,分为4栋楼,每栋5间在1-5层;每间墙面约103㎡,合计2060㎡

第五部分 竞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竞 标 文 件













竞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 日

目 录

一、竞标报价函
二、竞标报价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信誉要求
六、技术服务承诺书
七、其他资料

一、竞标报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2.3.5.6号楼教师办公室翻新项目(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 ,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施工任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比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其他补充说明)。



竞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竞标报价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工期……天数: 日历天

2缺陷责任期……
…………………


竞标单位:    (盖竞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 (竞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本单位投标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单位全过程参与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代理人权限: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签署相关竞标文件,提出并递交相关投标申请,对竞标文件有权予以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处理与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投标代理人以上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全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代理人无权转委托。委托期限: 自2018年月日起,期限为 。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竞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粘贴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必清晰、不能缩放,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四、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竞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真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市外企业还应附有效的入渝信息证明)、安全生产证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五、信誉要求

注:由竞标人自行承诺。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竞标或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技术服务承诺书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我司郑重承诺按以下技术要求保证服务:
1.比选人不提供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基础性资料,竞标单位自行收集基本性资料,投标时视为竞标单位已收集到完整的可靠的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基础性资料。竞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并包括了满足施工所需的基础性资料的完整性对竞标报价的影响。
2.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由报价单位根据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应当保证施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竞标单位严格按其招标范围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要求应能满足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项目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4.施工质量应完全满足相关要求,竞标单位提供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竞标单位应负责并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


竞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年月 日













七、其它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翻新 办公室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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