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7/30 15:15:47
南通汽运集团南通飞鹤汽车修理厂维修车间消防改造,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招标,以确定中标单位。
一、 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报价采用在最高限价下的最低价中标方式来确定中标单位。
二、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三、工程名称及要求
1、工程名称:维修车间消防改造工程(简易消防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2、要求: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投标方需到实地进行踏勘确定施工条件环境等各项事宜。标的完成需符合公安消防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公安消防验收。
四、服务及基本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现场环境踏勘、运输、安装施工、调试费用、公安验收费用及给招标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等本工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2、质保期:工程施工完毕,公安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保修期;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投标方须对我厂出具加盖公章的质保承诺函,不能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3、在规定的保修期间内,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发生故障,成交人收到招标方函、电后,正常情况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36小时修复,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72小时修复,一时无法解决,应提供应急方案,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工程期限:自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安装施工调试完毕,通过公安消防验收交付使用;
5、工程地点: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飞鹤汽车修理厂地址:南通市城港路143号。
五、 投标人须携带的文件证明: 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原件(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承接方针对我厂的质保承诺函(留存原件)、法人委托书(留存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近期主要业绩佐证材料等。
六、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递交方式:现金)。中标方中标后转为质保金,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返还。
七、 投标时间、地点:
请投标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委托书以及以上所述文件证明,于2018年8月8日上午11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南通汽运集团南通飞鹤汽修厂(南通市城港路143号),逾期不待。
八、 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勘察,确定施工难易程度,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报价,如发生漏项,结算不予调整。
九、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中标方不得对本工程进行转包其他单位施工作业。
十、本次招标设计费和预算编制费用5000元,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单位直接支付。
十一、 中标方在运输、安装等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十二、 投标最高限价为八万贰仟四佰元整。
十三、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方施工完毕,经公安消防验收合格,由中标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即付90%的货款,余额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四、投标地址:南通市城港路143号。
联系人:丁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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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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