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专业消防站项目(监理)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专业消防站项目(监理)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专业消防站项目(监理)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专业消防站项目(监理)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7]3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大道西侧、尹南路(原兴郭路)北侧

规模:本工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大道西侧、尹南路(原兴郭路)北侧,占地面积约4427.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94.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924.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0.33平方米。受监工程造价(概算)约3031万元,监理费约53.56万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02001

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专业消防站项目(监理)

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专业消防站监理范围包括土建、装饰、安装(含智能化)、市政、景观绿化给排水、三通一平(含临水临电)、箱变、市政管网电网接入及水电气开通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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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7月11日2018年07月18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5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申请人其他资格条件: (1)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工程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房建监理-Ⅰ组、房建监理-ⅠⅠ组。(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业绩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业绩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项目总监应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高级工程师。 (6)至公告发布之日,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项目已临近竣工阶段,需上传其业主同意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或者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二、备注: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大道西侧、尹南路(原兴郭路)北侧,占地面积约4427.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94.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924.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0.33平方米。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专业消防站监理范围包括土建、装饰、安装(含智能化)、市政、景观绿化给排水、三通一平(含临水临电)、箱变、市政管网电网接入及水电气开通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计划施工监理服务期为 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计划工期为 418天;工程保修服务期至所监理项目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次公告资格预审,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3 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如小于3家时将重发公告。 (3)重要告知:①省建设厅、监察厅苏建招﹝2009﹞140 号文规定“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理工程师)。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②本项目人员配备按照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表要求,应满足江苏省住建厅苏建建管【2013】659 号、苏建建管【2014】100 号(人员持证要求详见本文)及其补充通知、省厅【2017】35 号公告的要求。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外地监理人员资质核验及入库工作。本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3人、安全工程师1人。上述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共 5人需在资格预审合格入围后,投标阶段提供“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在库无在监人员证明,若不提供则作无效标处理。请投标人提前做好人员配备及相关录入手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和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卉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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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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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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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专业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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