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晶山居营销企划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晶山居营销企划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晶山居营销企划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销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30日16: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30日08:00至2018年08月03日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21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牛眠山巷46号二层201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廖雪云/189*****9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云/****-********、********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晶山居营销企划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晶山居营销企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GC-ZB-G-2018-1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牛眠山巷46号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廖雪云/189*****9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云/****-********、********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1 | 福州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晶山居营销企划服务项目 | 营销企划 | 1项 | 本次招标的“水晶山居”项目营销企划服务内容涵盖营销企划、广告策划、微信整合推广建议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6)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指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8:00至2018年08月0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3)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 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
1.3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2. 质疑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3、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本项目的营销企划服务费预算价人民币8万元/月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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