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通用车间招标公告
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通用车间招标公告
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通用车间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亿达漳招【2018】05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通用车间,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通用车间的土建、水电安装及市政工程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
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元,K=10,发包价为968097.8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诏安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单位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2018 年 7 月 29 日,上午 8:00 -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到漳州市诏安县康华路南100号(联系人:沈女士,电话:138*****548)购买相关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8月6 日 下午15:3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当场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盖上投标单位公章)
6.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定于北京时间2018年 8月6 日 下午15:30 时;
7.2.提交地点: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发改委网站(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jsj.zhangzhou.gov.cn)
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 ,
电话:138*****000,传真: /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栋3梯909-910 ,
电话:183*****529,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电子邮箱:fjydzz2010@163.com
标签: 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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