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支吊架(标段2)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支吊架(标段2)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支吊架采购项目(标段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支吊架采购项目(标段2)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支吊架采购项目(标段2)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人民广场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

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新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m,为人民广场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塔谈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新石家庄站与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其中人民广场站与新石家庄站土建已实施。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

2号线一期工程的设计年限为:初期:2023年;近期:2030年;远期2045年。

石家庄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根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规范要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本工程每座车站在管线集中处设置综合支吊架,并在综合支吊架范围内按规范要求设置机电工程抗震支吊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嘉华地区,车辆段用地位于高迁村。车辆段总平面布置以运用库、联合检修库为主体,综合楼、综合维修楼集中布置在用地东南部,运用库及联合检修库预留上盖开发,生产区及厂前区以外的区域预留落地开发。

嘉华车辆段综合楼、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物资总库在管线集中处设置综合支吊架,并按规范要求在车辆段设置机电工程抗震支吊架。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10座地下车站设置的综合支吊架及抗震支吊架及其附件及相关服务采购;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支吊架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嘉华站、南位站、塔谈南站、塔谈站、新石家庄站5座地下车站及嘉华车辆段为标段1;东三教站、东岗头站、新世隆站、大戏院站、人民广场站、长安公园站、蓝天圣木站、运河桥站、铁道大学站、西古城站10座地下车站为标段2;本标段为:标段2;

本次招标按照先评“标段1”后评“标段2”的顺序进行评标,允许投标人对上述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例如A单位在“标段1”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A单位还将继续参与“标段2”的评标,但将自动放弃在“标段2”的中标资格。)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7 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2.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外品牌代理商(国内品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其在国内销售企业)针对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投标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所投抗震支吊架应依据《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进行测试,并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加盖CMA章的检测报告;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3.3.1.1综合支吊架:投标人所投综合支吊架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公共建筑领域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包含综合支吊架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1.2抗震支吊架:投标人所投抗震支吊架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公共建筑领域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包含抗震支吊架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2号线一期工程的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7月30日至 2018 年 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纸质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8月24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张亚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号:********3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



2018 年 07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支吊架 轨道交通 石家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