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信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樟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扬尘监管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编号:信远-ZS2018-004-02)询价采购公告
樟树市信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樟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扬尘监管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编号:信远-ZS2018-004-02)询价采购公告
樟树市信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樟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扬尘监管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编号:信远-ZS2018-004-02)询价采购公告
樟树市信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樟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樟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扬尘监管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编号:信远-ZS2018-004-02)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信远-ZS2018-004-02
二、项目名称:樟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扬尘监管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技术参数及最高限价: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参数及要求 |
1 | 樟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扬尘监管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 | 2辆 | 345800元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
四、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开标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车辆销售资格及供货能力,如是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所投产品代理证书原件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按询价文件要求缴交了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开标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及公司财务报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注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除外)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投标时询价响应文件装入单个文件袋胶装且密封完好并在文件袋上注明询价响应文件字样,一式三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8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到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提交制作规范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可参照公开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制作规范)。[询价响应人可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标书(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ggzy.com/)]。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询价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
七、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和询价开标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教育园区内工业园区管委会四楼(航天国际酒店对面)】。
八、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樟树市信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樟树市信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7*****051
采 购 人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716
樟树市信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宜春市财政局
招标
|
樟树市信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