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剂2次)招标公告

泡沫灭火剂2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018-2019年度泡沫灭火剂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8-P-F-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8-2019年度泡沫灭火剂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8-2019年度泡沫灭火剂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的物数量仅为本次招标的预估数量,目的在于取得固定单价,实际采购标的物数量不少于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数量,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2.1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泡沫液

3%水成膜泡沫液

45

2

泡沫液

3%水成膜泡沫液(海水型)

60

3

泡沫液

3%抗溶水成膜泡沫液

15


招标人将对到货产品按产品类型随机抽样检测(各抽取1个样品,共计3个样品,检测内容包括:表面张力、界面张力、扩散系数、发泡倍数、25%析液时间、灭火时间、抗烧时间等,检测单位由招标人指定,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2 交货地点:广西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物流仓库。

2.3 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后30日内货到仓库。

2.4 质保期:水成膜泡沫液为货到验收合格8年,抗溶水成膜泡沫液货到验收合格2年。

2.5 货款支付:货到买方现场验收合格60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到货总额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经营资质的制造商,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有效的ISO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

(4)有效的ISO14001或同等及以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

(5)投标产品须取得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认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可查询)

3.1.2 投标人应为中石油系统内正常合格供应商(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3.1.3 业绩要求:在石油化工企业有不少于120吨的销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说明:提供的供货合同的价格可以涂盖,但其他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

3.1.5 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其产品没有因质量问题被退货、举报投诉、列入黑名单等劣迹发生。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1.6 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购置费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后按照下述银行账号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步骤:

1、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汇款标书费至下述指定账号,并保留汇款凭证。

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标书费汇款底单扫描件(或汇款截屏)。如所报名项目划分标段,请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项目名称处添加所报名标段编号。《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原件请在开标日当天交给招标机构人员。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接收到上述资料后,会在网上解锁,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招标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招标文件购置费,须填写汇款附言:“18-P-F-010标书费”;投标人电汇投标保证金,须汇款附言:“18-P-F-010 项目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1022 9002 6050

帐 号:1001 2605 2902 2108 48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21日9时30分,本次招标需投标人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中标人待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历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壹万捌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采用电汇的,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且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退还利息。

六、

七、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先生 (180*****422) jh_wzhen@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特别注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格式:

请将以下文件粘帖在一个WORD文档中: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详见电子招标平台)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统一加盖公司鲜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电汇凭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 泡沫灭火剂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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