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项目招标公告

殡仪馆项目招标公告

丽水市殡仪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

根据丽政办发(2006)7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择中介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范围

丽水市殡仪馆项目(含工程施工、监理、设备招标代理)。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殡仪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招标代理乙级(不含暂定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或在丽水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中介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2)参加本项代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索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于2009年11月24日至2009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丽水市民政局316室领取(地点:丽水市政府裙楼316室;电话:*******),同时交验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工本费200 元/份。

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全数入围参加投标。

招标人:丽水市民民政局

地 址:丽水市市政府大楼

电 话:*******

联系人:王丽华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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