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病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碧湖大桥(第二次)招标公告
危病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碧湖大桥(第二次)招标公告
2009年莲都区危病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碧湖大桥(第二次)
2009年莲都区危病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碧湖大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09年莲都区危病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碧湖大桥已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处以丽市公[2009]3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丽水市直属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局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2009年莲都区危病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碧湖大桥位于50省道龙丽线K130+612,建于1993年,桥梁宽9+2×1.5m,设计荷载为汽-20,跨径为3-25+7-35+4-25mT梁桥,下部为桩柱式桥墩桩基础。本次加固改造的内容为对桩身外加30cm厚钢筋砼,修复原破损的桥栏杆,在原人行道内侧新设置波形护栏,桥面及松阳侧500m引道范围内铺设一层5cm沥青砼,更换安装0、4、6、9、11、14号墩台顶的伸缩缝。计划工期均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为一个合同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25日至2009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指施工企业)、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施工图纸。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 施工招标文件直接从丽水市招投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12月9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直属公路管理段
地 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
邮 编: 323000
联系人: 史载平
电 话:****-*******
手 机:135*****25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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