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志丹县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志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志丹县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SL2018-043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地 址:延安市志丹县
联系人:高振同联系方式:133*****5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城锦绣东方A座801
联系人:王东丽 联系方式:130*****810
五、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城市运营中心、视频共享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等相关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3484.00万元
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延安市志丹县;
2.建设规模:城市运营中心、视频共享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等相关系统;
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4)提供2016至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文件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提供3份)前往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6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1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805。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东丽
联系方式:130*****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延安分行
账 号:********9351
十二、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标签: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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