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已由璧发改[2017]15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在市统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市统筹资金64%,自筹资金36%,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0">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船形村。

2.2 工程规模:

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包括1座智能化玻璃温棚及2条附属道路。其中:智能化玻璃温棚建筑面积约1250m2,建筑高度9.5m,钢结构,主要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幕墙、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

一条附属道路为船宝路,全长约1.288Km,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等。

另一条附属道路为罗花路,全长约3.502Km,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及回填、人行道铺设、绿化带栽植等。

2.3本次招标总投资为:约为310万元。

2.4计划工期为: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1)《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

(2)具体详见《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

(3)智能化玻璃温棚:场平已到位,无需再次场平;土石比按7:3计算;土石方于建筑物100m外散堆处理,仅考虑场内转运;推拉窗、顶开窗窗框为1.2mm铝合金型材,玻璃为5mm国标钢化玻璃;地面烧结透水砖做法为干铺;玻璃钢屋面、墙面铝合金骨架为厚1mm铝合金型材;墙面砖为90*300防水陶瓷釉面砖;湿帘墙为铝合金边框成品湿帘;内、外遮阳系统包括拉幕齿条、传动轴、A型齿轮座、驱动边型材、拉杆、遮阳网;电控箱尺寸为800mm*1600mm*600mm;配线走线槽线槽尺寸为100*50;湿帘外翻开窗与顶开窗电机参数为WJ80—2.6 380V0.75KW;电控箱前端电缆不包含外部线路接入,只包含从电控箱到温室内部设备的线路;湿帘供回水系统未计算进入水池前端及管道增压泵前端管道的长度,由业主方接入;栽培槽进水端由业主方接入,只计算栽培槽内管道长度。

罗花路、船宝路:土石弃方外运运距为5km;土石比按7:3计算;盲道砖材质同人行道砖,但面层采用深黄色触感块材;混凝土按自拌混凝土计算;美人蕉规格高30cm,冠幅40cm;行道村为10cm羊蹄甲;绿化草皮采用台湾二号;边沟盖板混凝土强度为C25;本次招标苗木不包括羊蹄甲主材价格,但包含种植和养护12个月价格。

(4)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0">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7 31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 8 23 10 00 分开始受理,2018 8 23 10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6. 质疑时间

2018 8 4 17 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3">7. 答疑时间

********0">2018 8 7 17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0">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丰佳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福音街8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4幢1单元18-2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人:聂老师

电话:136*****345

联系电话:***-********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已由璧发改[2017]15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在市统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市统筹资金64%,自筹资金36%,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0">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船形村。

2.2 工程规模:

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包括1座智能化玻璃温棚及2条附属道路。其中:智能化玻璃温棚建筑面积约1250m2,建筑高度9.5m,钢结构,主要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幕墙、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

一条附属道路为船宝路,全长约1.288Km,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等。

另一条附属道路为罗花路,全长约3.502Km,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及回填、人行道铺设、绿化带栽植等。

2.3本次招标总投资为:约为310万元。

2.4计划工期为: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1)《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

(2)具体详见《璧山区大兴镇2017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

(3)智能化玻璃温棚:场平已到位,无需再次场平;土石比按7:3计算;土石方于建筑物100m外散堆处理,仅考虑场内转运;推拉窗、顶开窗窗框为1.2mm铝合金型材,玻璃为5mm国标钢化玻璃;地面烧结透水砖做法为干铺;玻璃钢屋面、墙面铝合金骨架为厚1mm铝合金型材;墙面砖为90*300防水陶瓷釉面砖;湿帘墙为铝合金边框成品湿帘;内、外遮阳系统包括拉幕齿条、传动轴、A型齿轮座、驱动边型材、拉杆、遮阳网;电控箱尺寸为800mm*1600mm*600mm;配线走线槽线槽尺寸为100*50;湿帘外翻开窗与顶开窗电机参数为WJ80—2.6 380V0.75KW;电控箱前端电缆不包含外部线路接入,只包含从电控箱到温室内部设备的线路;湿帘供回水系统未计算进入水池前端及管道增压泵前端管道的长度,由业主方接入;栽培槽进水端由业主方接入,只计算栽培槽内管道长度。

罗花路、船宝路:土石弃方外运运距为5km;土石比按7:3计算;盲道砖材质同人行道砖,但面层采用深黄色触感块材;混凝土按自拌混凝土计算;美人蕉规格高30cm,冠幅40cm;行道村为10cm羊蹄甲;绿化草皮采用台湾二号;边沟盖板混凝土强度为C25;本次招标苗木不包括羊蹄甲主材价格,但包含种植和养护12个月价格。

(4)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0">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7 31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 8 23 10 00 分开始受理,2018 8 23 10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6. 质疑时间

2018 8 4 17 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3">7. 答疑时间

********0">2018 8 7 17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0">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丰佳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福音街8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4幢1单元18-2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人:聂老师

电话:136*****345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融合发展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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