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房地)服务招标公告

安宁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房地)服务招标公告

安宁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房地)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房地)服务招标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安宁市国土资源局,专项助企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安宁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房地)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质量要求:满足《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和《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方案(试行)》等现行的技术标准,并通过省、市国土部门的验收,对合格的数据进行集成入库并交付使用。
2.1 招标内容:
依据《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昆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昆明市安宁市土地、房屋等原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合,对其空间数据要素、数据格式、属性内容等进行清理整合,建立符合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服务。
数据整合工作任务:
(一)数据基础情况的调研分析。收集全市土地登记图形和属性数据、房产登记图形和属性数据。通过对收集到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整理出存量数据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清单,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定数据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
(二)数据规范化整理。首先要对土地、房屋各类数据进行清理,清理后的数据必须与档案资料进行核对,确保清理后结果为最终有效数据。然后通过提取、检查、整理、关联、补充修正来规范化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最后按照地籍区、地籍子区对各类登记档案进行整理、扫描、图像处理、编号、命名,形成规范的档案扫描资料并入库。
(三)房、地属性数据的整合关联。将已完成图形数据整合的当前现势有效的房地属性数据进行匹配,按照《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已有的登记信息补充完善后,转换形成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对于电子数据缺失的,需先进行关键属性项的补录,再完成房地属性数据的匹配。建立房与地登记属性数据的匹配关联,以便在系统应用过程中快速提取房、地相关登记信息。按照不重、不丢、不漏原则,实现房地数据挂接,使得图属、房地数据有机融合,形成房地一体化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四)数据整合成果的检查、入库、汇交。通过国家质检软件和人工检查对数据成果的完整、图层名称的规范、属性数据结构一致性、代码一致性、数值范围符合性、空间数据拓扑关系的正确性等进行核查,核对无误后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并向省不动产登记局汇交。
(五)工作内容明细
工作内容数量
准备工作资料收集1套
方案编制
底图制作
数据分析
土地存量登记数据整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数据清理12万户
土地使用权登记信息整理
土地使用权业务数据完整性处理
土地使用权数据规范化处理
房产存量登记数据整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数据清理12万户
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整理
房屋所有权业务数据完整性处理
房产业务数据规范化处理
房地关联落宗与统一编号房、地对应关系分析12万户
土地空间数据规范化处理与入库
房产空间数据规范化处理与入库
房、地数据关联落宗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编号
不动产单元号全局检查
空间图形与属性数据挂接
数据质检与汇交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自检12万户
国家下发质检软件质检
质检问题修改与完善
数据汇交格式整理
数据汇交文档报表整理

2.2 招标范围:
开展安宁市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房地)工作,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电子、非电子登记信息共计约12万宗户)整理、落宗、房地属性数据关联等,最终根据完成存量数据国家级汇交的总量计算,按单价结算。
2.3 总投资:280万元
招标规模:280万元
2.4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市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行政区域内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8月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质量要求:满足《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和《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方案(试行)》等现行的技术标准,并通过省、市国土部门的验收,对合格的数据进行集成入库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3.3 其他:(1)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具有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纳税记录: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8年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投标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31 11:18至2018-08-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8-20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名称: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2楼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招标联系人:罗工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管科
联系方式:****-********

标签: 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 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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