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窗帘项目招标公告

办公大楼窗帘项目招标公告

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窗帘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拟对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窗帘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前来参与或与我中心联系。

1、1、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窗帘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G09XJ028)

2、2、招标具体内容(报价表):

名 称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数量

单位

单 价

总价

窗帘

****************.doc">附件

1

采购总金额:


3、3、交货日期:合同签定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4、4、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首付30%预付款,待安装验收合格后付60%,无质量问题60天内余款一次性结清。

5、询价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下午17:00。

6、 询价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日下午17:00(网上自行复制报价表)。

7、提交报价文件地点:韶关市复兴路24号鑫辉大厦4楼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8、8、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条件的在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2)投标人必须在韶关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厂家出具的主要商品代理或经销证明文件,或者出具本次采购项目授权书;

(4)提交报价表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详细技术参数;

(5)投标人须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

(6)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9、9、报价文件应包含第8点和技术参数里规定的文件,报价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密封包装,封口处须加盖公章,在包装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到我中心。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中心签收日期为准。

10、本次询价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有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

注:投标人所投项目内含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的投标报价占投标总价60%或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的,确定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对设备采购具有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价格高于其同类的其它产品10%以内的,确定为中标产品。

11、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核发的文件为准。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 传真:*******

附:

节能、环保产品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价格明细表

投标单位(盖章):

序号

节能、环保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2

3

合计:

所投项目内节能、环保产品占投标总报价%

序号

自主创新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

所投项目内节能、环保产品占投标总报价%

注:1、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自主创新产品认证范围内的,必须按上表格式制作节能、环保产品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价格明细表,并附相关明细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作普通产品投标。

2、上表内行数不够的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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