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普查办)委托第三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媒体宣传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普查办)委托第三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媒体宣传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普查办)委托第三方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媒体

宣传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普查办拟委托第三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媒体宣传服务。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环保厅委托第三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媒体宣传服务

2、采购内容:

委托第三方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服务,提供新媒体宣传技术支持,包括相关新媒体科普产品策划制作、运行维护普查微信宣传专栏、网络正面宣传引导等服务,从而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工作任务内容

数量

1

二次污染源普查科普H5策划及制作

12

2

二次污染源普查公益电子海报制作

12

3

二次污染源普查微博议题设置及引导

2

4

二次污染源普查系列科普MG动画视频策划及制作(含动漫形象设计)

2

5

二次污染源普查科普软文策划及撰写

10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8月2日16:00前(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普查办领取询价通知书,领取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报价评审,请以现场或传真方式进行报名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与地点

  此项目报价上限为5万元人民币。报价方式为项目总包干价,投标报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取费规定。投标人请根据项目需求自行制定预算报价。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8年8月3日16:30 (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评审地点:辽宁省环境保护厅315室,届时请采购单位代表及评审专家出席评审会(报价文件需密封)。

五、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普查办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甲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服务 新媒体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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