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锋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椒江区水利局节水型器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发布)

台州锋鼎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椒江区水利局节水型器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锋鼎科技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椒江区水利局委托,就椒江区水利局节水型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第二次发布),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ZFD2018-07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椒江区水利局节水型器具采购

1

22.3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较强的销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其他具有本项目所要求的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资质或能力。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89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水利局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水利局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

投标保证金方式:现金方式,开标当天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水利局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2)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 椒江区水利局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7*****17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锋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项芸芸 联系电话:159*****575

代理成员:陈露霞 陶双爽 蔡小素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89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布 节水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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