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创业园工程招标公告

农民工创业园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
发布日期:2009-11-26
休宁县五城镇农民工创业园工程招标公告
1、休宁县五城镇农民工创业园工程已由休宁县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休政秘【2009】32号,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休宁县五城镇农民工创业园工程建设地点在休宁县五城镇,建筑面积约为1483m2,(其中厂房一为787.3M2、厂房二为413.7M2、厂房三为282M2)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安装工程。
2.3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4质量等级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3、凡具备下述第4条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必须同时满足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专业的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5、投标申请人携带企业法人出具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明在2009年11月26日至2009年12月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到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项丽芹;联系电话:****-*******;公休、节假日不上班。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休宁县五城镇农民工创业园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12月3日9:00时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装袋送至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招标人应当拒收。报送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原件以备审查
8、资格预审结果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预计于2009年12月4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
10、本工程委托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招标。
11、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在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招标单位: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周光耀联系电话;138*****734
代理单位: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裘长春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休宁县招标办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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