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草原工作站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扶余市草原工作站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扶余市草原工作站 | ||
行政区域 | 扶余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31日18: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01日09:00至2018年08月07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23日13: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37.8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玲、辛华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扶余市草原工作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扶余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站长136*****9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玲、辛华军****-********、********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扶余市草原工作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DFHT2018-0622-GC2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余市草原工作站
地址:吉林省扶余市
联系方式:周站长136*****9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玲、辛华军****-********、********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8-0622-GC2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草原工作站,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西部极高火险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三标段为消防车采购,隔离带开设设备、草原灭火战车、草原消防运兵车;采购预算137.88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及交货地点:扶余市三井子镇,种畜场院内;(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4 交货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产品消防车需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投标产品消防车需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或获取市场准入资质(附检测报告);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或同类业绩。
3.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或获取市场准入资质(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草原工作站
地址:吉林省扶余市
联系人:周站长
电话:136*****94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张玲、辛华军
监督部门:扶余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7.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1日 09:00至2018年08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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