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原乡卫生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医院用房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兴原乡卫生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医院用房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兴原乡卫生院对医院用房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内容:
采购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
采购名称和内容:单一来源采购形式进行购买兴原乡卫生院医院用房(专家论证)
新天地花园小区18幢(1-2共两层4956.7平方米)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三千陆佰万元整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购买位于新天地花园小区18幢(1-2共两层4956.7平方米)楼房。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兴原乡卫生院根据松编办发[2011]286号文件精神,于2011年11月成立。“主要职责是承担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由于当时没有成用的医院用房,并根据城乡居民人口分布、公共交通方便、有利于就医条件等因素,暂时租用毗邻创业大街的新天地花园小区2108号18幢楼的880平方米做为医院用房。由于刚刚成立等原因,2011年11月—2012年末,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的工作。2013年—2016年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卫生院的职能需要和发展,加大对医院建设投入,分期租用并装修改造了当时仅为毛坯状的框架结构的其余部分楼房。增设了医院消防系统、污水处理设备,此期间资金投入已近千万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各种大型医疗设备,使得此楼房基本具备了做为医院用房的基本功能和规模。医院现有高中级的技术职称的医护专业人员80余人,一楼为门诊部分设有预防接种、内科、外科、全科、妇科,儿科、肛肠科、中医科、皮肤科、康复理疗科、手术室、门诊静点室、门诊处置室。辅助科室设有放射线科、电诊科、检验科、药剂科、收款室、挂号室。二楼住院病区开放床位50张,以及行政办公、公共卫生等办公室。门诊工作量62000余人次/年、门诊均次费用100元左右/人次,出院1400余人次/年,平均住院费2200元左右/人次;预防接种100余人次/日、卫生院目前已初步被广大城乡居民认可及好评。
按目前租赁合同计算分别为495.5元/平方米和521.75元/平方米,如租用30年单价达15000元/平方米,远高于评估报告的8079.54元/平方米,况且没有房屋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以及装修改造就投入了近千万元的大量资金,基于上述因素考虑租不如买。2018年3月1日开发区管委会下发松开管函[2018]33号文件批复: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同意医院购买现租用房屋。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新天地花园小区18幢
地址:创业大街2108号新天地花园小区18幢
六、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三位专家对此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论证意见及其他信息如下:
李明元松原市供热公司高级工程师
专家意见为:1、兴原乡卫生院成立于2011年11月,该医院属国家一类公益医院,成立以来,一直租用新天地小区2号门市相应房屋。
2、该卫生院为医疗使用需要,装修改造及相关设施建设已投入资金人民币捌佰余万元(不含医疗设备投资)。
3、采购人提供了:(1)关于成立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的通知(松编办发[2011]286号)(2)松原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44份(3)房产证复印件44份(4)商企房租赁合同2份(5)房地产估价报告等相关资料15项。
4、从租赁合同看,租赁合同价格分别为495.5元平方米/年,521.75平方米/年,按继续使用30年计算租赁单价高达15000元/平方米,远高于房地产评估报告的8079.54元/平方米,长期使用购买较租赁更经济,且拥有产权,评估报告的价格不是交易定价,只供参考。
5、为方便广大居民就医,且从经济角度看,本采购项目较为适合。
孙治英松原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高级工程师
专家意见为:关于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单一来源采购的资料分析如下:
1、该医院,自2011年成立,一直租用此房屋,方便广大民众方便就医条件,是国家一类公益医院;
2、该医院自2013年至今,在此房屋的装修改造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共投资捌佰多万元(不含租金及医疗设备投入);
3、该医院提供了:(1)卖方(租赁房)的不动产书(复印件44份);(2)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证书的情况说明2份;(3)采购此房屋的批复即松开管函[2018]33号,松开管办发[2018]4号;
4、该院提供了松原市编办《成立兴原乡卫生院》通知[2011]286号,由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5、根据估价报告计算,每平为8079.54元/㎡,租赁协议的价格为495.5元/㎡和521.75元/㎡,继续使用30年计算,租赁价格达到15000元/㎡,且无不动产所有权;这样看租不如买。
6、该院提供了租赁协议:吉春玉2016.4.1——2026.3.1是1100万;吉春玉2016.1.1——2021.1.1是174万。
7、总结如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谭德兰松原市建筑工程管理站副高级工程师
专家意见为:1、兴原乡卫生院于2011年11月成立,该卫生院属国家一类公益医院。考虑方便就医,开发区管委会决定租用房屋;
2、自2013年至今此楼房装修改造及相关设施建设共投资捌佰余万元(不含设备投入);由商企房租赁合同可知,租金1100万元(2220㎡,10年)及租金174万元(666.98㎡,5年),租赁价格分别为495.5元/㎡.年和521.75元/㎡.年,按继续使用30年计算,租赁价格达到了15000元/㎡,且无所有权,按房地产估价报告计算价格为8079.54元/㎡且拥有其产权,从价格上看,购买较租赁经济;由松开管函[2018]33号文件可知,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该院购买现租用房屋;松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成立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机构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来源由开发区负责(松编办发[2011]286号)。采购人提供了关于成立医院的通知及房产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从以上各种资料说明,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七、预算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卫生院:创业大街2108号
张明洲138*****346
八、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厦门街与厦门中路交汇处;杨威:****-*******
九、公示期限: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7日
十、其他能够提供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人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一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十一、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由供应商影响了本公告第十条要求,采购人将进行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兴原乡卫生院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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