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标委员会受医院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YKQ-2018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2.1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备注 |
一 | 精细持针器 | 5把 | 13.17万 | |
石膏震荡器 | 1台 | |||
数字牙髓活力电测仪 | 3台 | |||
调拌机 | 5台 | |||
微创拔牙钳 | 6把 | |||
微创拔牙挺 | 10把 | |||
微创残根钳 | 6把 | |||
二 | 橡皮障打孔器 | 25把 | 6.5万 | 重招 |
橡皮障面弓加钳 | 100把 | |||
三 | 负压缩机(一拖五) | 1台 | 14万 | |
正压缩机(一拖十) | 1台 | |||
四 | 椅旁代冠切削机 | 1台 | 16万 | |
五 | 喷砂机 | 2台 | 12.48万 | 重招 |
修整机 | 3台 | |||
打磨机 | 1台 | |||
真空成型机 | 1台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所有子包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产品有注册或备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证明文件;(按国家规定执行)
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00至12:00(北京时间)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后勤设备保障科(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后道12号一楼,黄沙后道公交车站斜对面)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
七、我单位只接受报名领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9日下午15:0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31号三楼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8月9日下午15:00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31号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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