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林业局森林防火服务招标公告
合川区林业局森林防火服务招标公告
为做好2018年森林防火高火险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合川区林业局拟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主要承担全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任务;依法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协助查出野外违规用火和调查森林火灾事故原因;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扑火救灾技能训练,扑救突发性森林火灾。
服务总要求:
1、森林消防员年龄18岁以上,50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
2、森林消防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上岗后,应立即熟悉森林消防器材的使用,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森林消防队员的日常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森林消防员在合川区城区范围内提供集中食宿和日常训练的场地,高火险期集中驻防备勤服从区林业局安排管理。
4、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如中标供应商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投保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单位有权向区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终止服务合同。
5、中标供应商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劳务派遣人员须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6、用工人员在服务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7、员工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在该标的之内,劳务派遣人员离职时由中标供应商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给员工,采购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8、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向区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后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9、因森林消防服务的工作性质,中标供应商必须为用工人员购买服务期间的意外保险。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7月31日 至 2018年8月7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合川区林业局2楼办公室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https://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进入《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7月31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进入《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7月31日 1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8月10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二楼小会议室
磋商开始时间: 2018年8月10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合川区林业局二楼小会议室
采购人:林业局机关
采购经办人:104001
采购人电话:135*****678
采购人传真:********260
采购人地址:合川区江城大道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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