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电力排灌站业务管理用房及防汛物资储存仓库建设招标公告
大沙电力排灌站业务管理用房及防汛物资储存仓库建设招标公告
洪湖市大沙电力排灌站业务管理用房及防汛物资储存
仓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大沙电力排灌站业务管理用房及防汛物资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洪发改发【201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湖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洪湖市大沙湖农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约为223.9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泵站及防汛物资储存仓库、运行值班房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电气维修房、维修器材房、厨房。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已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企业信息及企业人员信息登记录入。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证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凭营业执照、网员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三楼。
4.2申请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达12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申请人报名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湖市水利局
地 址:洪湖市新堤茅江大道洪林华府A座
联 系 人:李春
电 话:139*****8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四楼
联 系 人:张华
电 话:****-*******
2018年8月1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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