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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励致行贸易有限公司
方城县二道坡银铅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郑州励致行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进行该公司方城县二道坡银铅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保部2015年公布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情况简述
郑州励致行贸易有限公司方城县二道坡银铅矿位于南阳市方城县清河乡二道坡。生产规模3.0万吨/年,开采矿种:银矿,总投资378.59万元,郑州励致行贸易有限公司方城县二道坡银铅矿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区面积0.3307km2,开采深度标高+246~+146m,开采对象为内K1、K2两个矿体,两个矿体进行联合地下开采,只设置一个采区,采取斜井开拓方式,并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1.7年(不含1年基建期)。
二、主要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
(一)建设期
1、大气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主要为地下井巷工程及地面辅助工程中产生的扬尘,项目井下工作采取湿式凿岩,采用对角抽出式机械通风方式,凿岩后采取加强通风;地面辅助工程建设中,项目采用洒水降尘、施工材料要加盖帆布篷等措施后,项目建设期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水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期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基建泥浆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基建泥浆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降尘,不外排。生活用水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旱厕粪污水定期清理外运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源及治理
项目建设期主要噪声为工业场地设备施工噪声与道路运输噪声。噪声设备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汽车等,噪声声级值在75~95dB(A)。评价建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工作;同时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要求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禁鸣。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治理
水泥和烧制石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附近乡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基建产生的表土、废石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其中基建表土单独存放于表土堆场,待闭矿结束用于矿区生态恢复;基建废石部分回用于场地平整和道路修整,剩余全部运至采区废石周转场,暂存后废石用于填坑利用或出售附近水泥厂用于生产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污染及防治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主要的污染物包括:井下废气、废石周转场、堆矿场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本项目采用湿式凿岩工艺,采区采用对角抽出式机械通风方式,可有效降低坑内粉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中粉尘浓度小于1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为减少废石周转场、堆矿场的扬尘对空气的影响,定期对其进行洒水抑尘,可有效降低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评价要求对运矿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并对运输矿石车辆进行遮盖。综上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水污染主要为矿井涌水与生活污水。矿井涌水经井底水仓沉淀后部分用于生产降尘,剩余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矿区内季节性河流中,经预测,矿井涌水对区域地表水质影响较小。生活用水中的废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场地洒水,旱厕粪污水定期清理外运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工业场地设备施工噪声与道路运输噪声。项目采用地下开采工艺,高噪声设备(如凿岩、爆破等)均在井下运行,对地面环境影响很小,地面高噪声设施主要有空压机、风机、运输车辆及泵类等,在采取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置于室内等降噪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另外,运输车辆噪声采用限速、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后,对沿线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其处置措施
水泥和烧制石灰,后期用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地下开采废石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地下开采废石部分用于采区井下回填,剩余全部运往采区废石周转场内,后期可以出售附近水泥厂用于生产
(三)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采区采用地下开采工艺,工程占地主要为林草地,不会对矿区生态环境造成太大影响。项目闭矿期在采取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等生态保护措施后,生态影响总体不大。
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及建议
1、评价结论要点
郑州励致行贸易有限公司方城县二道坡银铅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对各类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了达标排放,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落实设计与环评提出的各种建议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2、建议
(1)做好矿区运营期和闭矿期的生态恢复工作
(2)加强地表变形观测,因工程开采对地表造成影响应立即停工,并采取保护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范围:该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周边的村干部及村民,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环保、土地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对本建设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有关人员。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① 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说明主要原因);
② 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您是否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③ 您认为本次工程的建设是否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是否能改善当地环境质量;
④ 本次工程建设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⑤ 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有什么具体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及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郑州励致行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仪东坡
联系电话:
151*****496通讯地址:方城县清河乡榆林坪村
邮 编:47325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们需征求您的意见。您的意见对本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助我们完成此项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环评工作进展情况,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谢谢合作!
公告单位:郑州励致行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