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马营镇旭光幼儿园厨房用品、用具、教玩具及草坪旗杆门卫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宝鸡市马营镇旭光幼儿园厨房用品、用具、教玩具及草坪旗杆门卫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教育委员会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宝鸡市马营镇旭光幼儿园厨房用品、用具、教玩具及草坪旗杆门卫房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马营镇旭光幼儿园厨房用品、用具、教玩具及草坪旗杆门卫房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BJHC(2018)-31CG
三、采购单位: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教育委员会
项目地址:马营镇旭光幼儿园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135*****731
四、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东区CLASS2单元2703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五、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第一包:马营镇旭光幼儿园厨房用品、用具、教玩具采购;
2、第二包:马营镇旭光幼儿园草坪旗杆门卫房采购;
采购预算:第一包人民币275910元;
第二包人民币154850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此次采购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获取地点: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东区CLASS2单元2703
3、获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第七条资格要求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一套;
4、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5、中标服务费收取: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前。
3、谈判开启时间:2018年8月14日下午14时30分
4、谈判地点:高新五路旭光佳苑2号楼3单元2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招标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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