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2008项目(二期)6标二次招标公告

光明新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2008项目(二期)6标二次招标公告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其他
项 目 编 号:********090094
项 目 名 称: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2008项目(二期)
工 程 编 号:****************6
招标工程名称: 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2008项目(二期)6标(二次公告)(全国公告)
工 程 地 址: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文周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0*****898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经 办 人:郭阳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5*****173
计划总投资:67414.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0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交通安全设施。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12月10日 至 2010年3月31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09年11月30日09:00时 至 2009年12月7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项目经理--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质等级: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城市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招标人同时有15个工程招标,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报名15个工程。
已报名单位无需重复报名。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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