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教学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扶绥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计划编号:********-6),现对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教学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8-G1-00041-WDMN(B标重)
三、采购项目内容:B分标:多媒体一体机(75寸)100套,办公设备一批,仪器设备一批,心理宣泄室设备一批,音乐训练室设备一批,书法教室设备一批,健身路径设备一批。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B分标:530.0567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8月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报名购买,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经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B分标: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22日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22日15时0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扶绥县教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扶绥县新华路150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项目部)、*******(财务部) 传真号码:****-*******
3、监督管理部门:扶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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