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老年医院双回路电源供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泉州市老年医院双回路电源供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泉招[2018]044号
1.本招标项目泉州市老年医院双回路电源供电项目(监理),招标人为泉州市第一医院(业主单位)、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48.3785万元;采用10Kv双回路电缆进线为泉州市老年医院配电室供电,一路由释雅变619泰和线工商局开闭所924开关引接的用户电缆,作为主要电源供电,另一回路由院前变911海峰线刺桐公园2#环网柜922开关引接,引10Kv进线电缆,作为备用电源供电,及送电试验、验收、送电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供电局供电方案中双回路供电为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2)工程建设地点为:泉州市丰泽区
3)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未含缺陷责任期即保修期)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始实施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含施工准备阶段);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3.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不要求。
3.6监理计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根据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80%计取,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按1.0856万元包干计取,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随机选取确定中标人的预选队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1日至2018年08月06日(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自行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体育街269号1号楼六层)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预约电话:****-********。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体育街269号1号楼六层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1)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第一医院(业主单位)
地址: 泉州市东街248-252号, 邮编: 362000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泉州市丰泽新村二区二幢14-17号写字楼,邮编: 362000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城东片区体育街269号一号楼6层 ,邮编:362000
电话:****-********联系人:小谢
监督部门:泉州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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