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车及垃圾箱招标公告

垃圾车及垃圾箱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请选择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单一来源公告询价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更正公告其他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结果公告类型:
0 中标公告1 成交公告2 终止公告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有效时间:

2018-08-01至2018-08-08


机构项目编号:
ZC***************

项目名称:
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
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人单位名称:
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砚山县盘龙乡新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民族村34幢2-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开标时间:


中标日期/成交日期/废标、流标日期:


入围价格:

价格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日期:


资格审查地点: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进行投标的,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4.2需具备最近三年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1项目名称: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C*************** 2.3招标内容:3方勾臂垃圾车4辆,3方勾臂垃圾箱66个;(本次采购项目只为一个标段,内容不能进行拆分。) 2.4交货地点: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2.5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验收时间:合同签定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使用,并通知招标人组织验收; 2.7招标预算:人民币56.63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9质量保证:1年内免费质保维护(人为原因除外),可根据自身实力条件填报。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56.63

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时间:

2018-08-24 15:00:00

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8-24 15:00: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开始时间: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更正事项、内容:
3.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审查标准、方法或者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null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开始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18-08-02 08:3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结束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结束时间:

2018-08-08 17:0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磋商文件或者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售价(元):
800

开标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报名地点:
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废标、流标的原因:
null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日期: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采购品目名称:
垃圾车;垃圾容器;

行业划分:
其他卫生活动
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编号:
最多32个字符。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行政区域:
请选择请选择省级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版纳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滇中区
文山州



采购计划编号:




添加供应商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总中标金额/总成交金额(万元):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1 是0 否

是否允许联合体:
1 是0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1 是0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1 是0 否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是否是联合体:
1 是0 否

组成单位名称: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中标社会资本法人/成交社会资本法人: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主要中标条件/主要成交条件: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牵头单位名称: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164edde75ff.-7b34#">公告)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docx



公告正文




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C***************

2.3招标内容:3方勾臂垃圾车4辆,3方勾臂垃圾箱66个;(本次采购项目只为一个标段,内容不能进行拆分。)

2.4交货地点: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2.5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验收时间:合同签定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使用,并通知招标人组织验收;

2.7招标预算:人民币56.63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9质量保证:1年内免费质保维护(人为原因除外),可根据自身实力条件填报。

3.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进行投标的,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4.2需具备最近三年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注意事项:

5.1.1报名时间:2018年08月02日至2018年08月08日(国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1.2报名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5.1.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见5.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必须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5.2现场报名:报名须企业法人或公司员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否则拒收资料):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社保卡等证明材料);

(3)生产厂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进行投标的,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

(4)提供最近三年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

网络报名方式:

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sggzyxx.gov.cn/zfcg-tb),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查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wsggzyxx.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sggzyxx.gov.cn/zfcg-tb)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24日下午14:30分-15:00时;地点: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8月24日下午15时00时。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wsggzyxx.gov.cn/zfcg-tb,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6.4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6.5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公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到帐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前

开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砚山县支行

银行帐号:****************020

联系电话:****-*******

保证金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方联系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砚山县盘龙乡新街1号)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民族村34幢2-3号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

报名地址: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传真/座机:0876—3132929

地 址: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邮政编码:663100

11.技术支持

11.1 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投标人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www.ynggzyxx.gov.cn)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wsggzyxx.gov.cn/)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联系人:孙志平,电话:****-*******

11.2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分公司)开户许可证;

3、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6、《企业(分公司)证书申请表》;

7、《企业(分公司)电子公章申请表》;

8、《个人证书申请表》;

9、《法定代表人或者分公司负责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2018年08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箱 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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