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昌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保温被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堰昌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保温被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堰昌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保温被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十堰昌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委托拟就十堰昌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保温被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十堰昌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保温被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采购金额:约119.6万元;
四、付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时告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函盖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供应商注册地在十堰市以外的公司须在十堰市张湾区依法设有三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须对本次采购货物的使用年限做出相应承诺(使用年限不低于7年),并交纳质量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五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张湾区汉江南路75号山水龙城一期院内)报名,同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信息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昌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177*****410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汪女士联系电话:****-*******/13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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