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灭火器及独立式烟雾报警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灭火器及独立式烟雾报警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灭火器及独立式烟雾报警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灭火器及独立式烟雾报警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R-ZC-*******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碑林区大队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十号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鱼歌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灭火器及独立式烟雾报警器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简要规格参数 |
1 | 灭火器 | 6000具 | MFZ/ABC4A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2 | 独立式烟雾报警器 | 800部 | 独立式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40.8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
3、谈判保证金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6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3、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14:30分
2、 谈判时间:2018年8月14日14:30分
3、 谈判地点:西安市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卜娜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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