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第四中学教学实验楼项目检测询价采购公告
利川市第四中学教学实验楼项目检测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LJBM18-032
二、项目采购条件:利川市第四中学教学实验楼工程,由利发改审批【2018】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利川市第四中学,建设资金为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第四中学教学实验楼工程项目检测
四、采购内容及项目服务期:教学实验楼开工至项目全面竣工。含桩基、主体结构、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允许跨行政区域)、设备安装、建筑节能、室内环境等检测。
五、项目服务规模:教学实验楼占地面积1459.05平方米,建筑面积5406.74平方米。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0元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桩基、主体结构、见证取样(按规定检测机构不允许跨行政区域)、设备安装、建筑节能、室内环境等检测资质。
(三)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满足国家检测规范、规程和标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人按照相关法规,根据采购需求,确定向下列供应商发出邀请:湖北省同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湖北盛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陆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你单位见到公告后,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利川市第四中学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投标人未报名领取询价文件或不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询价服务资格,采购人将不再对其发出邀请,投标人因此所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九、本项目在开标时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和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购小组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投标人一次性报价,价格优惠的投标人优先。凡出现报价相同影响定标,可采用第二次报价。
十、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10:00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利川市教育局四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利川网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38*****303
利川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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