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单一来源公示】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沈阳北站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庄河市】【单一来源公示】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沈阳北站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沈阳北站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委托,拟就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沈阳北站广告宣传采购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项目名称: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沈阳北站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44.6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沈阳北站广告宣传服务单位1家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为了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打造旅游城市品牌。拟在沈阳高铁北站南广场南一、南二出站口2块LED大屏,投放为期6个月的广告宣传,费用为44.6万元。沈阳-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国七大区域中心城市之一,是东北的交通枢纽。沈阳北站被誉为“东北第一站”是东北最大的铁路客运站,是东北地区与外界连通的咽喉,亦是沈阳人流、物流、资金流汇集地,每日旅客发送量达10万以上。该媒体覆盖整个北站地区,为东北受众人群最多、位置最佳、最具价值的LED媒体,日受众达40万人次以上。北站客运量高达24万/日,且多集中在北站广场区域内,受众量巨大且密集度极高。北站的受众群体主要有进出沈阳的旅客、学生、商务人士、在沈阳工作的白领、外来务工人员等等。涵盖了社会上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消费群体。对于我市寻求客源市场突破、经济收益突破、提升旅游市场竞争力和凝聚力都有重要意义。
大连创兴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有独家经营发布沈阳北站广告的资质,沈阳铁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独家代理沈阳北站南广场一、南二出口上方的户外LED显示屏,由大连创兴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建设运营,该媒体的产权以及运营权由其独家拥有。所以沈阳北站广告资源只能从“大连创兴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处采购。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①论证意见:为了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打造旅游城市品牌。采购人选择沈阳高铁北站南广场南一、南二出站口2块LED大屏作为宣传点位,投放广告宣传,具有低投入高收益效应。
论证专家结合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实际情况,确认大连创兴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有独家经营发布沈阳北站广告的资质。
鉴于上述情况,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大连机场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供应商推荐为“大连创兴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②论证人员:孙正刚大连方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师
刘德庄庄河市教育局工程师
顾东新大连方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师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大连创兴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2、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2号22层01号
(六)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8/8/1至2018/8/8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如有)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人:范欣欣
电话:186*****088
传真:********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2、采购人:庄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人:范欣欣
电话:186*****088
传真:********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仲伟刚
电话:********
传真:********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4、财政部门:
电话:********
传真:********
地址:庄河市向阳路二段2号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doc

标签: 广告宣传 旅游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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