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翠屏中心小学刘家河教学点及体校维修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翠屏中心小学刘家河教学点及体校维修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名称]>begin栖霞市翠屏中心小学<$[采购人名称]>end |
公示期限 | <$[公示期限]>begin自2018年8月2日起至2018年8月6日止<$[公示期限]>end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技术和服务要求]>begin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市翠屏中心小学刘家河教学点及体校维修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栖霞市翠屏中心小学刘家河教学点及体校维修,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现行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要求:/ 技术规格:/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10天内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交付或实施地点:栖霞市翠屏中心小学刘家河教学点及体校。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 服务期限:/ 服务效率:/ 六、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现行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质保期2年。 发 布 人:栖霞市翠屏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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