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原长沙丰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监测调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浏阳经开区原长沙丰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监测调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浏阳经开区原长沙丰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监测调查评估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原长沙丰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监测调查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LYJK-ZFCG-2018-021
3、采购单位: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项目要求:要求中标人编制《浏阳经开区原长沙丰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监测调查评估报告》,报告需通过专家审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开始项目动工,一旦中标,在报价清单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最高上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6、付款方式:实地踏勘调研工作完成后付合同金额的20%;初步成果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付合同金额的30%;拿到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的正式编制报告后付合同金额的50%。
二、投标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类)资质或工程咨询(环境工程类)资质等相关资质,并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等规范进行,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组成人员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保类高级职称、项目成员曾担任过相类似项目的编制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装订成册为投标文件,一式两份)
1、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用)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报价承诺函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项目成员身份证及类似项目工作证明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标办法及步骤
(1)身份验证递交情况核实。
(2)资格条件审查:核查投标人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3)现场拆封投标报价文件:经(1)、(2)条核查后,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不少于3(含3家)家,采购人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确认。
(4)投标人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上限价,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情况,则在同为报价最低单位中抽签来决定中标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布
自行在浏阳经开区官网(http://www.letz.gov.cn/)“政府采购”栏目上下载招标资料(包括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楼212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以签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郭军 联系电话:135*****078
六、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招标采购中心。电话:****-********。
附件下载:
180*****042********.docx">4.13浏阳经开区原长沙丰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监测调查评估项目采购公告及相关附件资料
2018年4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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