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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档案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大庆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大庆市 公告时间 2018年08月01日 16: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01日 16:33至2018年08月22日 09:30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 ¥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微微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大庆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庆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9—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档案扫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档案扫描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档案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档案扫描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550,000.00元,控制价:522,5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具有以下经营范围:①档案管理软件开发及技术咨询;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的经营范围;以上两条必须全部满足)。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8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8月8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
****-*******(张微微)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5,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
****************0031
行号:
********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招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的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中标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
*******,传真:
****-*******。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
*******。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微微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喆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03678008
邮 编:163000
日期:2018年8月1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目标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车管所保存了各类车辆及驾驶人的原始纸质档案,数量巨大,业务种类的增多,业务量的上升,使得查询车驾档案,做好档案监管工作成了车驾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配合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业务的需求,提高机动车和驾驶证档案查阅的速度与质量,最大限度的减低纸质档案的查阅频率,实现公安部“放管服”目标,档案扫描工作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
档案扫描服务将档案原件录入、影像编辑、影像传输、智能检索、档案输出、数据加密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在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管理系统中建立索引数据和电子档案,减少档案出入库次数,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强化档案流程,保障档案的安全,提高档案信息资源的挖掘,使档案的利用提高到全新的水平,进而更好的为市民服务。
二、项目内容
构建交通警察支队档案数字化管理,包括完成10万卷(每卷不少于20页)机动车档案、驾驶人档案的归档整理服务;档案扫描加工服务;档案著录服务;档案装订服务及档案挂接服务。
1、机动车档案扫描服务内容:
⑴档案扫描:机动车档案的整理与扫描,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合格证明(货物进口证明书、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证明书)、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
⑵档案著录:机动车档案资料目录、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车主驾驶证档案编号、车牌号码、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车辆注册日期、车辆转移日期、转移双方身份证号码、转移双方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车辆年检日期、车辆注销日期等。
⑶档案装订:机动车档案的修复与装订,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合格证明(货物进口证明书、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证明书)、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
⑷打印粘贴码或二维码:机动车档案卷皮和封面封盒。
⑸数据挂接:将机动车档案、目录与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挂接,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合格证明(货物进口证明书、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证明书)、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
2、驾驶人档案扫描服务内容:
⑴档案扫描:驾驶人档案的整理与扫描,包括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资料清单、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成绩单等。
⑵档案著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资料目录、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机动车驾驶证初领日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成绩、车牌号码、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⑶档案装订:驾驶人档案的修复与装订,包括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资料清单、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成绩单等。
⑷打印粘贴码或二维码:驾驶人档案卷皮和封面封盒。
⑸数据挂接:将驾驶人档案、目录与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挂接,包括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资料清单、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成绩单等。
三、完工期限:
2018年9月30日前交货验收完毕。
四、质量要求:
1、档案整理
将档案资料,根据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档案装订规范要求进行整理。主要内容包括:分类、整理拆卷、去杂物、修补、托裱、展平、打页码、信息录入、写目录、送档案扫描处理、打印软封皮、打印盒面盒脊、折盒缝线(将盒背脊多余部分折叠并缝线)、装订、贴封条盖章、装盒。
对录入信息保证符合率100%;按照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要求,打印条形码或二维码、卷内目录、软封皮、档案盒等,打印要求清晰方正。档案装订要求档案材料齐全、纸张规范完整,装订孔不得压字、盖章不得模糊。
2、扫描
对档案进行扫描,形成影像文件。扫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彩色模式扫描,扫描分辨率≥300dpi,对于字迹不清或难以辨认的材料扫描分辨率不能低于300dpi。
(2)数字化加工采用未加密的TIFF或者JPEG格式存储图像文件,并进行双层PDF/A格式处理后封装,数据移交时必须双份同时移交(即无损TIFF或JPG图像格式和PDF/A双层封装格式文件),保证数据的多种利用场合。
(3)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清晰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确保无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完整:确实档案不得丢失、泄密。
(4)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杂质,如黑点(如装订孔等)、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修补处理。
(5)对偏斜的图像进行纠偏处理,要求偏斜度小于1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3、编目著录
编目著录是指根据档案信息和档案内容,对所扫描的影像文件建立索引的过程。编目著录要根据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著录软件,负责将著录信息批量导入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管理系统(导入格式由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确认)编目著录要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对机动车、驾驶人档案(例如车牌号码、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车辆注册日期、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机动车驾驶证初领日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成绩、车辆转移日期、转移双方身份证号码、转移双方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车辆年检日期、车辆注销日期等为必录项,其余为选填项)进行编码(对于原档案整理不规范的档案,依照电子档案必须准确的要求,通过前期编码来进行纠正),著录对应的“档案信息”、“档案目录”等相关信息(投标单位需按照采购单位增减著录项),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2)保证著录质量,保证数据索引的正确性,达到著录准确率100%,中标单位需自行免费开发著录程序,并实现与相关系统无缝对接,投标时给出具体技术方案。
4、装订
按原孔对照装订,不能重新打孔。并保持档案页面排列顺序不变,档案不掉页,保持档案右边和底边整齐。所有的档案目录均进行打印,并装订到档案最前面。具体要求如下:
(1)装订前检查。检查档案数量是否齐全;档案目录是否清晰并与档案实体相符;检查盒内文档的各种编号与盒面各项信息是否相符;检查文件的排列顺序和放置方向是否正确。
(2)按照拆卷前的标准原样装订或排放,不得有任何差错。
(3)装盒:档案装盒按照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档案规范化整理的要求进行,通常采用1\1.5\2\2.5\3CM\4CM盒进行档案装盒。档案装盒要按照目录顺序依次排列存放,装满为止。
5、打印粘贴条码或二维码
中标单位按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的要求将扫描完毕的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后,须将相关的信息按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的要求对应打印在卷皮和封面封盒上,并在后背装订口处贴上封条、封皮封盒贴条形码或二维码(条形码的产生规则由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确认)。
6、数据挂接
扫描图像文件应与目录数据进行挂接,同时在《纸质档案扫描工作流程表》上填写数据挂接后的页码、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挂接后的页码、页数与前处理、扫描时填写的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应及时补正直至符合要求并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按照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提供的数据挂接规范形成批量挂接文件,挂接准确率要求100%。
市局电子档案馆要求一致,相兼容,满足市局共享共用的要求
五、安全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档案扫描服务工作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1、全程高清影像监控,可有效管理档案数字化加工数据并进行实时监控,中标单位自带一套完善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流程管理系统,项目期内可免费使用。场所内不得设有能连接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接口,并做好“六防”措施和稳定供电。
2、档案扫描服务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3、档案扫描服务加工服务单位的实施团队需要有档案信息化项目经验,人员须在投标单位任职12个月以上,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相关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
4、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5、签署保密协议,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100%确保档案资料不会遗失和档案信息不会泄漏。
六、服务要求
1、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1年售后服务。接到用户维护请求后30分钟内响应,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情况复杂的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系统正常使用。如因采购单位自身系统升级而需要进行档案扫描数据的升迁,需要配合系统开发商提供免费数据升迁服务。
2、中标单位应结合采购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一套符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实际的档案整理、电子化等的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以确保档案装订规范、电子化质量达到品质要求、档案材料安全和项目任务的完成。
3、按照基本加工流程顺序及功能需求,对扫描加工现场进行合理及必要的区域划分与建设,至少包括档案交接区、拆卷整理区、扫描加工区、著录区、质检区、装订整理区。
4、构建档案数字化管理、加工、利用体系框架,实现与交通警察支队档案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数据互通、可直接调阅电子档案影像件功能。
5、接受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不定期不定量的质量抽查,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将无条件执行招标方的整改要求。
6、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一套完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管理流程系统,经采购单位确认后,进行流程化作业及监控,保证数字化加工的质量和进度。
7、为保证完成每天繁重的扫描处理工作,投标人须自带高速扫描设备进场实施,相关的电脑周边设备包括:PC电脑、条码扫描枪、平板高速扫描仪、高速扫描仪、高速打印机、专业装订机、电子档案扫描处理系统、二维码扫描系统等;整理扫描过程中装订装盒一律使用新封皮及新档案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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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