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道220KV变电站综合改造招标公告

延吉道220KV变电站综合改造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09]115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开河220KV变电站综合改造, 延吉道220KV变电站综合改造, 卫国道220KV变电站综合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电力公司, 天津市电力公司, 天津市电力公司 以 津电发展[2009]82, 津电发展[2009]82, 津电发展[2009]82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电力公司高压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为 ********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正平电力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电力公司高压供电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标段:卫国道220千伏变电站综合改造工程 类型:变电站;工程规模:4*180MVA;电压等级: 220kV;结构:框架 建筑面积:约18800平方米。二标段:新开河220千伏变电站综合改造工程;类型:变电站;工程规模:2*240MVA;电压等级:220kV;结构:框架 ;建筑面积:约8770平方米。三标段:延吉道220千伏变电站综合改造工程;类型:变电站;工程规模:2*240MVA;电压等级: 220kV;结构:框架 ;建筑面积:约89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北区, 北辰区, 河东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卫国道220千伏变电站综合改造的变电站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
二标段:新开河220千伏变电站综合改造工程的变电站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
三标段:延吉道220千伏变电站综合改造工程的变电站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
2.4 工期要求:2009年12月30日 至 2010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国家电网优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专业为机电工程,级别为要求取得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副项目经理1名,专业为机电工程,级别为要求取得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副项目经理可以兼任安全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1名,专业不限,级别为要求取得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5、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专业为机电工程,级别为要求取得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安全项目经理1名,专业不限,级别为要求取得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5、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专业为机电工程,级别为要求取得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安全项目经理1名,专业不限,级别为要求取得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5、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兼中。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11 月30 日 至2009 年12 月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29号配楼601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每标段500元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适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适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电力公司高压供电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少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常州道22号
邮政编码:300250 联系人:闫晶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正平电力招投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龙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29号
邮政编码:300010 联系人:冯丹 电话:********
传  真:******** 日期:2009 年11 月30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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