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2018基于炎性反应的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中医药大学2018基于炎性反应的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中医药大学2018基于炎性反应的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中医药大学(采购人)的委托,对山西中医药大学2018基于炎性反应的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HAZB-ZC-HW-********

二、项目名称

山西中医药大学2018基于炎性反应的重大疾病创新药物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

四、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序号

是否进口仪器

设备名称

数量

1

双色红外激光成像系统

1套

2

高电流电泳仪电源

1台

3

基础电泳仪

2台

4

半干转印电泳槽

2个

5

快速PCR仪

1台

6

高内涵成像分析系统+活细胞工作站+数字共聚焦模块(核心产品)

1套

7

专业化学发光成像仪

1台

8

小型台式冷冻离心机

1台

9

小型高速冷冻台式离心机

1台

10

全自动高压灭菌锅(内排气)

1个

11

单道可调式微量加样器(移液器套装)

2个

12

双人单面操作生物安全柜

1个

13

荧光分光光度计

1个

14

高精度专业扫描仪A4幅面图片胶片彩色扫描

1套

15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16

全自动血球分析仪

1台

17

二元梯度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

18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

19

冻干机

1台

20

冰柜

1个

21

恒温摇床

2个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

五、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五部。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3、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中医药大学

地址: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史伟、李延才、石亚琼

公司电话:****-*******

传真:****-*******

十一、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8日

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1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研仪器 实验室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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