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专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专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运城市盐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山东齐信招标代理公司受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591********1
2.3项目地点: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
2.4采购预算价:300万元(专用车辆6辆,每辆50万元)
2.5供货期:3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2)供应商必须在车辆使用区域内有固定售后维修点。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2日8时00分起至2018年8月8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591********1)。
6.4交纳账户信息:本次采购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交纳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相应包获取虚拟子账号,按要求交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
行号:********3539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
地 址: 运城市凤凰北路152号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155*****66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学苑路天泰凤凰公寓1711室
联系人:高先生
邮 编:044000
联系电话:****-*******;********860
电子邮件:qx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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