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街道办事处老旧院落改造、锦华广场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东光街道办事处老旧院落改造、锦华广场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东光街道办事处老旧院落改造、锦华广场改造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东光街办发布日期:2018-08-02 09:08浏览次数:2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东光街道办事处老旧院落改造、锦华广场改造工程 监理比选,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东光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东光街道办事处老旧院落改造、锦华广场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辖区
计划工期 60天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比选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合同标段
东光街道办事处老旧院落改造、锦华广场改造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入川从承揽业务登记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自愿报名。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持下列证件到我处报名。
1、比选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时间为:从2018年8月2至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比选申请人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6日时15:00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东光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均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东光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16号
联系 人: 邓先生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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