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采购(二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应答人参加。
一、采购编号:187-KJ
二、采购标的:
包号 | 子包 | 工程名称 | 设备/材料名称 | 设备/材料型号 | 单位 | 交货地点 | 计划 | 备注 |
1 | 1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0.7*3京式隔离护栏 | A-JT-01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3米高度0.7米 |
2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防眩光型护栏 | A-JT-02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3米高度1米 | |
3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内嵌式广告护栏 | A-JT-03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3米高度1米 | |
4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常规行护栏 | A-JT-04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3米高度1米 | |
5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六棱型护栏 | B-WL-01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2.95米高度1.1-1.8米 | |
6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防攀爬型护栏 | B-WL-03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2.95米高度1.1-1.9米 | |
7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三杆(钱币型圆环)装饰护栏 | B-WL-05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2.95米高度1.1-1.10米 | |
8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三杆型护栏 | B-WL-07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2.95米高度1.1-1.11米 | |
9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单杆尖枪型护栏 | B-WL-10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2.95米高度1.1-1.12米 | |
10 | 2018年8月-2019年7月充电桩护栏框架 | 平头错落竖杆型护栏 | B-WL-12 | 片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18年8月-2019年7月 | 立柱间距离2.95米高度1.1-1.13米 |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三证合一);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生产及销售能力;
4、仅限生产厂家;
5、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或未被拉入“黑名单”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8月2日—8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办事处(安阳市文昌大道与武夷大街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应答文件接收信息:
1、应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09时00分
2、应答文件接收地点: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办事处开标室
六、谈判会有关信息:
1、谈判会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09时00分
2、谈判地点: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办事处谈判(评标)室
七、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武夷大街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八、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九、谈判费用
1、 本次采购活动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成交服务费: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按中标额1.2%收取。
十、应答文件的份数,签署、盖章及装订
1、应答人应准备1份正本、2份副本的纸质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应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应答文件为无效文件。
3、应答文件应左侧胶装,未胶装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无效标认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应答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谈判):
1.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1.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4 应答人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1.5 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6应答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1.7 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1.8 应答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1.9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串标认定
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应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应答人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1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互相混装的;
1.2 不同应答人授权同一人作为应答人委托代理人的;
1.3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4有证据证明应答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应答人串通的其他情形;
1.5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十三、确定成交应答人
1、成交原则
1.1 本次谈判将比照低价法确定成交应答人,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通知
2.1确定成交应答人后,向成交应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应答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应答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1、 采购人、成交应答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十五、其他应说明事项
应答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3)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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