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河湾子粮库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市河湾子粮库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LDXMGL-2018-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河湾子粮库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河湾子粮库,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采购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河湾子粮库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

2.2范围包括:300T/D烘干设备一套。

2.3交货地点: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河湾子。

2.4计划工期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用于粮库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的能力;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自企业成立起无重大偷税漏税行为。

3.2投标申请人近两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无质量及安全事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至 2018年8月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永吉街交汇康盛时代B座2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18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河湾子粮库

联系人:候主任

联系电话:136*****7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永吉街交汇康盛时代B座212室

联系人:霍娜

电话:****-********

2018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食烘干设备 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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