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嘎什根乡人民政府镇赉县嘎什根乡安全饮水用电工程单一来源公告
镇赉县嘎什根乡人民政府镇赉县嘎什根乡安全饮水用电工程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赉县嘎什根乡安全饮水用电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镇赉县嘎什根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02日10:25 |
预算金额 | ¥52.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玉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47 | ||
采购单位 | 镇赉县嘎什根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赉县嘎什根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玉成138*****8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赉县嫩江湾西路设计院楼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经理、兰经理 ****-******* |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嘎什根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嘎什根乡安全饮水用电工程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赉县嘎什根乡安全饮水用电工程
项目编号:KR-GC-2018-1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玉成
项目联系电话:138*****8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赉县嘎什根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镇赉县嘎什根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玉成138*****8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经理、兰经理 ****-*******
代理机构地址: 镇赉县嫩江湾西路设计院楼下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项目:镇赉县嘎什根乡安全饮水用电工程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饮水安全工程电力配套设施工程,铺设低压电缆4.39千米,水泥杆5基。 预算52.65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过调研论证,电力行业是特殊行业,专业性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镇赉县供电公司是镇赉县域内是唯一的供应商,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因此可以委托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镇赉县供电公司完成饮水安全工程电力配套设施工程。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镇赉县供电公司(地址:镇赉县站前街601号 )
五、其它补充事宜
镇赉县嘎什根乡安全饮水用电工程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KR-GC-2018-180 )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嘎什根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嘎什根乡安全饮水用电工程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征求意见公示,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依据财库[2015]135号的相关规定,对下列内容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内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镇赉县嘎什根乡人民政府
2.拟采购项目:镇赉县嘎什根乡安全饮水用电工程
3.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饮水安全工程电力配套设施工程,铺设低压电缆4.39千米,水泥杆5基。 预算52.65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经过调研论证,电力行业是特殊行业,专业性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镇赉县供电公司是镇赉县域内是唯一的供应商,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因此可以委托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镇赉县供电公司完成饮水安全工程电力配套设施工程。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镇赉县供电公司(地址:镇赉县站前街601号 )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电力行业是特殊行业,专业性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镇赉县供电公司是镇赉县域内是唯一的供应商,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据此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依据明确可行。与会专家一致同意由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镇赉县供电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服务方。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高朋清
工作单位:吉林省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李柏华
工作单位:吉林省路桥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职称:研究员
姓名:张小琳
工作单位:吉林省建安空调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职称:工程师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08月02日至2018年08月08日止。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嘎什根乡人民政府
地 址:镇赉县嘎什根乡
联系人:孙玉成
电 话:138*****84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镇赉县嫩江湾西路设计院楼下
联系人:付经理、兰经理
电 话: ****-*******
10.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我公司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1.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十条要求,我公司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2.65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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