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花甲湖小学北栋教学楼、消防水池及泵房、运动场工程

南县花甲湖小学北栋教学楼、消防水池及泵房、运动场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花甲湖小学北栋教学楼、消防水池及泵房、运动场工程已由南招核[2018]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县花甲湖小学北栋教学楼、消防水池及泵房、运动场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县林荫路花甲湖一组

2.3 规模:新建北栋5层教学楼(二)为地上五层框架式公共建筑,建筑面积为3567.66㎡;消防水池及泵房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框架式公共建筑,建筑面积为57.55㎡;运动场为塑胶跑道,建筑面积为5409.04㎡;总面积9034.25㎡,总投资为918.87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塑胶跑道铺设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人员配备,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2起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24900(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

地 址:南县南洲镇

联 系 人:何小华

电 话:158*****95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春晓路姚家湾刘家大屋6栋401

联 系 人:谢胜泉

电 话:173*****123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动场 泵房 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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