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治理设备招标公告

江南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治理设备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的委托,对江南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治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江南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治理设备

520.811781

10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或者:本分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重庆市外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重庆市外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须按照渝建发【2016】22 号文执行。按照渝建发【2016】22 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须提供有效的外地入渝施工投标人“投标人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市外建筑施工投标人人员必须是已纳入信息库登记人员。

2)重庆市外投标人参与投标须在重庆市内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或售后服务用房的购置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核验原件。并至少提供外地投标人在重庆地区全职员工2018年4月至7月养老保险证明,核验原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注:如网站无法打开或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附件,可电话(信息科:***-********)咨询解决。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82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0: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超过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8年82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12:00前。(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如因时间差导致我中心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将视为无效投标,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多个分包的项目,则各分包均需分别缴纳各自的投标保证金。如本次采购终止,在本次招标中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下一次采购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本次的投标保证金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投标人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在“用户登录”栏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不需再注册),再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注:对注册不清楚的投标人,可电话(***-********)咨询)。具体缴纳方法如下:

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并开通高级版投标人网银账户的(未开通的需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按照相关项目信息由潜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②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非中国建设银行的,投标保证金分两步缴纳。

第一步,投标人不能直接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高级版投标人网银账户,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已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上,转账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第二步,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由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纳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开标时将现场核验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是中国建设银行的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非中国建设银行的

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2、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从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要求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没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打印的回单原件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温馨提示: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投标人网银开通费用在200元以内。

(三)履约保证金缴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①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提交至我中心,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则我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从基本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如果有)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我中心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逾期未领取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中标价的10%缴纳(计价单位保留至千元)。

(四)保证金退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①保证金退付相关要求

根据评标结果,由区交易中心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对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对中标人以外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

③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退付程序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的事项及时间分次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在每次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时,中标人均应根据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中标人持经审查确认的申请书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收据原件,到区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不计息)

④特殊情况退付程序

A、遗失区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的:投标人填写票据挂失申请单,区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对申请单的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凭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B、因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退款人与交款人不一致的:由原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辖区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以及变更后单位出具的申请书并加盖公章,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五)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被投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六)低价风险担保金:本项目实行低价风险担保。若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乘以0.8时,向中标人收取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最高限价×0.8-中标价(金额为负值则不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中标人应将低价风险担保金划入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则我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退付进程查询,详情请致电:***-********陈老师。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投标人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投标人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投标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投标人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①)。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南岸区四公里广黔路80号,江南殡仪馆内。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莫女士

邮 编:400060

电 话:***-********

传 真:***-********

标签: 尾气治理 火化机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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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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