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煤改气”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乌兰县“煤改气”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
乌兰县“煤改气”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乌兰县“煤改气”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县“煤改气”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由乌兰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乌经发备字【2018】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乌兰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乌兰县
(2)招标内容:乌兰县“煤改气”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锅炉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注册生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锅炉招标货物;(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有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级及以上(锅炉); 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锅炉生产厂家对该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具有1个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有相应的设备供货、安装能力;(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生产厂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类似燃气真空热水锅炉的销售业绩(青海省),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8月03日09:00至2018年08月09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4日 15: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4日 15:00,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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