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作(违建专项整治)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带有同一信用编码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原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上海市拆房安全管理办公室统一培训合格后发出的项目经理证书;(4)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最大控股关系的多家法人不得以多家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作(违建专项整治)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8-151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贯彻市委、区委无违建居村创建指示精神,落实苏州河环境整治四期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两岸生态整治,实现2018年底两岸贯通,对“E仓园区二期”三层违建大楼实施拆除,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普陀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520000.00元(国库资金:5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0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0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2)资质证书的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被授权人需为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人报名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以上证照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若以上证照正在年检,请出示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年检证明(原件)。逾期递交资料或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将拒绝其报名资格。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02 16:00:00至2018-08-0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以上要求的材料后,需于2018年08月03日至2018年08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以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至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合格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一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7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27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网上投标回执(有数字签名)、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无线网卡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投标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投标文件(敲章后扫描上传)的同时在项目开标时需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书面文本:正本1份;副本4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08月10日上午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 传真至***-********-****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xinyu_pt@126.com。代理机构将于2018年08月10 日下午16:00时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3)投标保证金:无 八、联系方式 |